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9年10月15日(星期二)下午3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首席律师刘福寿和司法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外资银行管理条例》修改工作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广记者】
请问这次修改之后,我们该如何平衡外资和内资的发展?谢谢。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首席律师 刘福寿】
这两部《条例》修改以后,进一步放宽了外资银行和保险公司的准入条件,也丰富了外资银行的商业存在形式,为外资银行和保险公司的设立和经营提供更加宽松和自主的制度环境。那么我们如何平衡外资和内资的发展,我们认为进一步扩大银行业、保险业对外开放,是我们国家经济和金融自身发展的需要,我认为这将有利于丰富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提高金融业经营管理水平和竞争能力,也有利于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的理念和经验,扩大产品与服务的创新,增加金融有效供给,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不断提高的金融服务需求。通过进一步拓展开放领域,优化开放布局,有助于以高水平开放带动改革全面深化。互利共赢是《条例》修改工作的重要原则之一,所以在立法的理念上,我们一直秉持内外一致的原则,始终强调对民间资本、国有资本和境外资本等各市场主体公平对待、一视同仁,在同一个规则下开展合作与竞争,形成多赢格局。
随着对外开放不断深化,中外资许可条件及业务范围等基本趋于一致。比如外资法人银行业务范围增加“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和“代理收付款项”后,其业务范围与中资银行已经一致了。目前,我们国家的银行业保险业已经形成了国有、民营和外资等多元股权结构,其中,民营资本在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农商行和保险公司总股本中,占比已经分别达到了43%、56%、83%和49%。外资银行和外资保险公司,在华资产占比为1.64%和6.36%,通过进一步扩大开放,构建公平一致的市场环境,将更加有利于银行业、保险业充分竞争,优化股权结构,规范股东行为,形成合理多样的市场体系。谢谢。
(来源:中国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