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信访局聘请法律顾问项目询价公告
来源: 南通市信访局 发布时间:2021-05-31 17:01 累计次数: 字体:[ ]

因工作需要,我局需聘请法律顾问。现就我局聘请有资质的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需求

1.解答法律咨询;

2.协助起草、修改、制定、审查重要的法律文书、规范性文件、重要合同等;

3.参与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意见的规范性审查,提出法律建议;

4.参与疑难复杂信访问题会商会办,提出法律意见;

5.参与有关听证、调解等活动,提出相关意见;

6.委托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二、投标人资质

1.投标人应具备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正式颁发的执业执照并经年检合格,无违法或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2.投标人须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在南通市具备一定规模的办公场所和必备的硬件设施。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体系严格完善,分工明确,具备长期履职能力;

3.投标人须具有2年以上为政府机关担任法律顾问的经历,有丰富的法律事务办理经验,具备较高的信誉度。其执业律师均具备良好的教育背景、较强的法律责任感和综合服务能力;

4.投标人应能够指派2名以上业务能力强、具有长期为行政机关担任法律顾问经历的资深律师作为我局顾问律师。顾问律师对我局提出的法律咨询及法律事务请求应在一日内作出响应。

三、报价日期

投标人有意参加此次询价的,请确定符合条件的顾问律师人选(1名及以上)和法律顾问费用价格(一个合作周期为一年),将报价函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与其他材料在2021年6月8日10:00前送至南通市信访局办公室。

四、须知事项

1.报价文件包括:报价函(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事务所营业执照(复印件)、为政府机关担任法律顾问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顾问律师的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承诺提供的服务应涵盖本询价公告第一条所述全部内容,服务期间原则上不得另行收费。报价函一经我局认可即作为签订聘任协议书的最终依据。

3.6月8日在我局组织评标,以满足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并予以公示。我局将在服务期届满前对中标人全年法律服务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4.此次法律顾问聘任项目预算:3万元。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汉兵

联系电话:85216606。

地址:南通市世纪大道6号南通市信访局208室

南通市信访局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