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08152/2010-0034 分类: 综合政务\信访    其他
发布机构: 南通市信访局 文号: 通办发〔2002〕0025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07-02-26 有效性:
名称: 我市进一步完善党政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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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综合政务\信访    其他
发布机构: 南通市信访局
文号: 通办发〔2002〕0025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07-02-26
有效性:
名称: 我市进一步完善党政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
我市进一步完善党政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
来源: 南通市信访局 发布时间:2007-02-26 13:57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省、市相关   文件精神,2004年2月12日,我市出台了《关于认真实施党政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了各级党政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市级党政领导每月安排1次信访接待日,时间一般放在每月的中下旬,参加的对象为市委常委、副市长。市级党政领导信访接待采取定期接待和预约接待相结合的方式,定期接待按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年初排定的党政领导信访接待日程表实施,预约接待的内容由市信访局从急需解决的群众信访问题中筛选,按市领导分管范围确定。《意见》同时要求,各县(市)区党政领导每月安排信访接待日不少于2次,市直部门及单位每周安排1次党政领导信访接待日,乡镇(街道)党政领导每月安排信访接待日不少于4次。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及监察、信访部门将以明察暗访的方式,加强对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及乡镇(街道)党政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实施情况的督查。各级党委、政府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还将把领导干部做信访工作的情况列入目标管理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在年度述职和任免考察时将认真考核、考察干部做信访工作的实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