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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政府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意见》政策解读

来源: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2020-08-13 字体:[ ]

一、关于《意见》的出台背景

基本养老保险具有周期长和代际转移的特点,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层次,是改革和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内容,是促进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作为实行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第一步,国家于2018年建立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并要求各省要在2020年底前实行基金省级统收统支的省级统筹。我省原来实行的是省级调剂金模式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除基金尚未实现省级统收统支外,实现了全省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缴费政策、待遇政策、基金使用、基金预算和经办管理“六统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最新部署要求,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完善省级统筹制度,2018年先行对我省原有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调剂补助制度进行了完善,并提出到2020年建立基金省级统收统支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

二、关于《意见》的决策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促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长期平稳运行,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通知》(国发〔2018〕1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112号)等文件精神,对标国家要求,结合省情实际,经过多轮征求各设区市政府及人社、财政部门和省有关部门意见,并征求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业务主管司意见,我省制定出台了《意见》,明确从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三、关于《意见》的政策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对标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目标,紧扣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突出问题,在统一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缴费政策、待遇政策、基金使用、基金预算和经办管理的基础上,以强化基金统一预算管理为核心,以全省统一信息系统为依托,以健全基金监督体系为保障,实行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基金缺口分级负担、各级政府责任明晰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

四、关于《意见》的重要举措

《意见》由主文件和三个附件组成,明确从2021年1月1日起实行全省基金省级统收统支统管,最大化发挥基金在全省范围内的统筹共济功能,构筑起江苏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的更可靠的养老保障“网”,重点举措包括:一是进一步规范统一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做到统一参保政策适用范围和条件,统一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办法等统一。二是统一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全省基金由省级集中统一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全额缴拨,省级统收统支统管。其中:“统收”,就是将各级税务部门当期征收收入直接解缴同级国库,并由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根据省财政厅的指令直接划至省财政专户,不再经手各地财政专户。“统支”,就是每月由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向省财政厅申请下月全省基金支出计划,省财政厅将资金从省财政专户提前拨付至各地财政专户,并按规定支付。“统管”,就是各地截至2020年底前累计结余的基金,从2021年1月1日起全部由省统一管理调度使用,各地累计结余基金原则上分五年上解省财政专户集中管理。三是强化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管理,省统一编制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预算草案,征求各地意见后,报省政府审定并经省人大批准后执行。四是建立健全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责任分担机制,对于预算内收支计划形成的一般性收支缺口,因各地未完成基金收入计划和违规少收多支形成的管理性收支缺口,分别明确地方政府责任。五是建设全省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信息平台,实现数据信息全省集中、待遇发放全省统一、业务经办全省统一,建立人社、财政、税务、银行等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六是规范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经办管理服务模式。七是完善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激励约束机制,对完成情况好的地区由省政府办公厅通报表扬,对完成情况差的地区由省政府约谈当地政府领导。

三个附件为《江苏省规范统一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若干规定》《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办法》《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责任分担办法》,这是规范省级统筹制度、实行基金省级统收统支的最重要的三个配套办法,分别对全省面上需要统一规范的政策、基金预算编制的具体方法和流程、基金缺口责任分担和超收奖励作了细化规定。

五、实行基金省级统收统支让退休人员待遇发放更有保障

目前我省共有4000多亿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基金总体备付能力较强,但80%左右分布在苏南地区,结余基金分布不够均衡。实行基金省级统收统支以后,通过在全省范围内统一调度基金余缺,合理均衡地区间基金负担,使得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抵御风险的能力更强,让全省各地特别是基金困难地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发放更有保障。此外,基金在全省范围内的统一调度使用,并没有改变目前全省统一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因此,不会影响到参保人员个人的基本养老金计发水平。

附:文件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