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19年,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府办公室的指导下,围绕信访中心工作,突出重点领域,拓宽公开渠道,及时、主动、全面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局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明确专人负责日常事务和局门户网站信息发布、更新,明确专人负责新闻发布及舆论引导。二是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市信访局门户网站,强化网站建设,定期在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发布主流信息,通过南通微信信访公众号、南通网上信访、今日头条等发布信访工作相关规定和各类信息,在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设置了宣传栏,不定期更新宣传内容,宣传《信访条例》和信访工作动态,利用志愿者服务活动向群众发放各类宣传手册,在接访大厅电视屏和电子滚动屏播放信访专题视频和文字。三是及时做好回应。发挥好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平台作用,强化服务功能,及时回应部门信箱依申请公开信件,认真办理“市长信箱”信件,主动发声,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正面引导社会舆论,防止负面炒作,较好地发挥了宣传和舆论引导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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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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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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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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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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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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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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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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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
(七)总计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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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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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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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信访工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信息公开的理念、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和信息公开的实效等都还需要进一步改进。
下一步,我局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持续深化信息公开,推进权力运行透明规范,着力提高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效。一是进一步增强公开意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二是进一步以需求为导向。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出发,完善功能,健全制度,加强内容和技术保障,提供更加及时、更加全面、更加权威的信息公开服务。三是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积极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提升信息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等平台,拓宽群众获取信息渠道,提升信息公开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