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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南通市信访局预决算公开管理文件
本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第二部分 南通市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三、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编制现状
四、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第三部分 南通市信访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南通市信访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通市信访局预决算公开管理文件
南通市信访局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市区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通财预〔2016〕24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局预决算公开工作,提高预算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依法理财,参照市级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外,本局使用财政资金的情况均须公开。
二、工作要求
(一)公开主体和职责
南通市信访局的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履行下列职责:
1.按规定公开本单位的预决算信息;
2.按规定做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的答复工作;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公开内容
部门预决算信息(涉密信息除外)公开内容包括:
1.公开本单位预算情况
(1)单位概况。包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编制现状、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单位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等情况。
(2)部门预算表。包括:收支预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按功能分类到项级)、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按经济分类到款级)、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表、“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政府采购预算表等12张表。
(3)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包括单位年度收支预算、机关运行经费、“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预算安排情况,对增减变化原因进行说明。对重大项目资金安排或可能引起社会公众关注的预算安排,结合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加以阐述;对重要指标进行上下年度的比较和分析;对各政府采购项目应就项目用途、采购方式进行说明等。
(4)名词解释。对部门预算相关专业名词进行解释说明。
2.公开本单位决算情况
(1)单位概况。包括:单位主要职能、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当年度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部门决算表。包括:收支决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到项级)、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按经济分类到款级)、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政府采购决算表等12张表。
(3)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包括部门决算年度收支情况、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和 “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等;“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要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情况;会议费、培训费决算公开要说明召开会议和组织培训的次数和人数等相关明细信息。
(4)名称解释。对部门决算相关专业名词进行解释说明。
3.公开本单位政府采购信息
按照《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15〕51号)要求,做好采购项目信息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在采购文件中公开项目采购预算,采购尚未确定项目预算金额的,可不公开具体预算金额;采购活动完成后,公开中标、成交结果和政府采购合同。
4.按照市财政局统一部署公开本单位预算绩效信息
具体包括项目基本信息、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与标准值、项目绩效目标预期进度与资金支出计划等内容(即按绩效目标申报表表式内容公开)。绩效评价结果公开应包括项目基本情况、绩效评价组织实施情况、绩效评价结论、存在的问题和政策建议等。
5.按照市财政局统一部署公开本单位资产信息
具体包括固定资产总额、车辆信息和200万元以上设备信息。
(三)公开方式
1.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方式
(1)局办公室负责形成公开内容,通过南通市财政局网站(www.ntcz.gov.cn)“预决算公开”专栏公开并长期保留。
(2)本单位公开内容,通过市信访局门户网站设置的“政务公开”专栏公开并长期保留。
2.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方式
通过南通市政府采购网或南通市信访局门户网站专栏公开。
3.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方式
通过南通市信访局门户网站专栏公开。
4.资产信息公开方式
通过南通市信访局门户网站专栏公开。
(四)公开时间
1.经南通市财政局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20日内公开。
2.政府采购信息,按采购进程及时公开。
3.预算绩效信息及资产信息,按市财政局统一部署予以公开。
三、 附 则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二部分 南通市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代表市委、市政府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来电,为来信、来访、来电人员提供有关政策咨询,做好信访人的思想疏导、矛盾化解工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来信、来访、来电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大问题。
(二)承办上级机关及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交办、转办的信访案件,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事项,根据市领导意见,向有关部门、下级机关及企事业单位交办、转办有关信访事项,督查督办重要信访事项。
(三)综合分析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反映的问题和情况,征集筛选和提供信访信息与建议,对带有全局性的或重要信访事项开展调查研究,向党委、政府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或办法。
(四)市驻京、驻宁日常信访保障工作,组织协调驻京、驻宁信访工作组及时劝返本地越级上访群众。
(五)处理中央信访联席办、省信访联席办交办的信访案件,并负责有关工作部署及交办事项的组织协调、会办督办工作。
(六)代表市政府受理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及三级终结认定工作,负责对无理信访事项进行认定以及重大疑难复杂信访事项信访听证的组织协调工作。
(七)负责国家、省、市信访网络信息系统维护,信件、信息和市长电子信箱办理及重要事项的协调会办工作。
(八)检查、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和市级机关各部门、各单位的信访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市信访工作目标管理,提高信访工作成效,开展信访干部培训和信访宣传工作。加强信访队伍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信访干部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研究探讨信访工作的规律和理论,指导信访工作实践。
(九)按照《信访条例》规定,对有关单位及信访干部、信访群众提出奖励或处罚的建议。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7年度,市信访局将继续积极推进“一三五二”工程。即,围绕实现信访形势根本好转的工作目标。牢固确立倾心为民、严格依法、关注弱势的信访工作三个基本理念,按照“三到位,一处理”的要求,把依法治访与为党委政府分忧和为人民群众解愁有机统一起来。突出五项工作重点,抓实基层基础,建立和完善各级信访工作机构;强化信息预警,对可能产生重大集访、越级访事件提前介入、及时处置;严格程序规范,切实按照《信访条例》规范的程序、时限和标准办理信访事项;扎实综合协调,贯彻“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责任落实到位,将化解、打击、处理等工作让属地和部门真正承担起来;突出考核引领,严格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紧扣群体性事件处置和进京非访处置两个关键,狠抓突出信访问题和信访积案的的协调化解,全力将进京非访的高发势头压降下来。积极打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持续推进信访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新成效。
(一)突出绩效,扎实提升工作质量。2017年,以提升信访工作绩效为突破口,认真落实中办、国办《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继续用好全市“四个全面”考核和“信访工作绩效考核”这两个抓手,进一步细化条款、明确责任,综合运用督查、考核、惩戒等措施,强化各地和部门的信访工作主体责任意识,确保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信访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二)创新创优,大力推进工作提升。按照省党代会“两聚一高”新要求,积极落实全省信访工作“创新创优年”建设活动,不断适应新的形势任务需要,推进信访工作改革创新,进一步优化为民服务效率,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提升信访工作质量。
(三)整体联动,积极化解突出问题。一是发挥信访联席会议作用。建立健全重大信访问题研究协调机制、定期研究信访突出问题机制以及督导检查机制,构建信访维稳工作大格局,推进“三跨”信访问题化解。二是形成有效化解措施。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和手段,注意发挥第三方在化解疑难复杂信访案件方面的作用。三是严格督查问责。指导推动各地加大对案件化解稳控情况的督查,加大市联合督查组对各县(市、区)的督查指导。
(四)多措并举,全力压降进京非访。一是强化源头防控。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主动加强信访苗头排查,及时处置,准确掌握并化解可能导致非访的苗头和隐患问题。二是强化应急保障。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强化驻京应急处置力量整合。确保信访人进京后,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得到、稳得住、劝得出、带得回,将我市进京非访高发势头压降下来。三是强化依法打击。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切实做到“三到位一处理”。对采取极端方式闹访、借上访之名煽动闹事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协助司法机关依法严肃处理。
三、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编制现状
根据机构主要职责,市信访局设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网络信息处)、办信处(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网络信访处)、接访处、查办督办处(联席办综合处)、复查复核处(政策法规处)
另按有关规定设立纪检组(监察室)。
南通市信访局属行政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全额拨款。行政编制为23人,截止目前实有在职人员31人。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人员3人,退休人员8人。
四、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7年南通市本级预算的通知》(通财预〔2016〕25号)文件精神,编制本单位2017年度部门预算。具体安排如下:
本部门2017年度预算总指标871.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713.9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39.98万元,不可预见费17.6万元。
第三部分 南通市信访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
第四部分 南通市信访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871.53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减少16.54万元,减少1.86%。
(一)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总计871.53万元。包括: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871.53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871.5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6.54万元,下降1.86%。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减少,导致工资福利额度减少;二是市立项目资金额度进行了调整。
(二)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支出预算总计871.5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713.9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9万元,下降0.15%。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导致工资福利额度减少。
2.项目支出139.9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4.9万元,下降9.62%。主要原因是市立项目资金额度进行了调整。
3.不可预见费17.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55万元,下降3.03%。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相应减少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
二、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支出预算871.53万元,比上年减少16.54万元,下降1.86 %。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减少,导致工资福利额度减少;二是市立项目资金额度进行了调整。
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情况说明
(一)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12万元。
1.单位部门预算中不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实际因公出国(境)时,由财政部门根据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出国(境)计划和按标准核定的经费数额追加相关单位支出预算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在部门决算中公开。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5.12万元,比上年减少5.16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减少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次。
(二)2017 年度会议费支出预算10.16万元,比上年增加1.7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会议计划召开批次及人次略有上升。
(三)2017 年度培训费支出预算4.48万元,比上年减少0.1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相应减少商品和服务支出培训费定额。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税收财力安排、当年非税财力、专项收入、省补助、动用结余财力。
三、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四、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通用项目、职能项目、市立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五、不可预见费:指年初预留用于年度预算执行中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六、“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单位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日常维修费、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