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服务发展、服务群众、化解矛盾、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拓宽人民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真正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如皋市全面建立“两代表一委员”常态化下基层联系群众工作机制,化解群众矛盾。
建立定期接待制度。规定每月10日为全市“两代表一委员”接待群众工作日。一是提前对接。由各镇(区、街道)联络办提前与辖区内的代表、委员联系对接,将出席接待代表情况告知村居工作室。二是发布公告。提前3天通过村公开栏、布告、公众号等形式发布接待公告,告知辖区群众。三是联合接待。“两代表一委员”按时到指定地点接待群众,听取群众诉求,面对面与群众交流。
建立分类交办制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由“两代表一委员”联合村居两委班子、村民代表等进行先期会商,根据“事权划分、易事即办、实事快办、难事联办”的原则分层分级处理。对属于代表、委员职责范围内的事项现场给予答复;属于镇级范围内的事项,接待结束当日转交镇级“两代表一委员”联络办协调办理;对涉及面广、群众关注度高的属于市级层面处理的民生类问题,在3个工作日内,由各镇(区、街道)收集汇总报送市领导组办公室,市领导组办公室在3个工作日内分类交办到相关职能单位。
建立承办反馈制度。各职能单位收到交办意见后,加强与代表、委员联系,听取办理工作意见建议,并在20个工作日内向代表、委员进行答复。对处理难度较大的事项,不能在期限内办理完毕的,将解决问题计划、进度情况及时向群众反馈;对受条件限制一时无法解决的,及时向群众说明情况,做好解释工作,取得群众理解。
建立督查考评制度。将日常检查、联合监督、重点巡查、结果运用相结合,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每月梳理汇总交办事项完成情况,对答复意见群众不满意的进行二次交办;市纪委监委、组织部对承办单位交办事项办理情况进行常态化的跟踪问效;邀请市领导、代表、委员、作风效能办、巡察办等成立联合督导组,赴镇(区、街道)、部门及一线开展专项督查;将代表、委员交办事项办理情况纳入市委、市政府对镇(区、街道)和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并加强对“两代表一委员”履职工作评价,作为评先评优和推荐任用依据。
10月份以来,全市“两代表一委员”下沉基层接待来访群众97批168人次,64件接待交办事项化解率87.96%,一批群众矛盾在基层一线得到及时解决。
(来源:如皋市信访局 佘越剑)